2019届全体毕业生:
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19届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毕业班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先进毕业班评选基本条件
(1)全班同学精神风貌好,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尊师爱校、积极上进、乐于助人,形成了思想进步、学习勤奋、崇尚科学、实践创新、追求卓越、团结友爱、舍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经常组织同学就学习中的问题开展讨论和交流,遵守学校的秩序和纪律,考风考纪好,有追求学术卓越的氛围,有良好的学术风气,积极的学习态度,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
(3)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各类素质拓展活动,呈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能积极组织参与各类体育活动、文娱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全班同学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素质。班级在本年级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情况突出,在校内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4)全班同学有清晰的职业规划,毕业证、学位证获取率和就业率处于学院较高水平。班级同学满腔热情报效祖国,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积极性高,西部基层就业人数多。
2.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履行公民义务。精神风貌昂扬向上,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所学专业,追求学术卓越,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实践动手能力强,勤奋好学,大学期间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广泛,审美情趣格调高雅,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
(4)已落实就业去向或已经获得升学(含出国)资格。
(5)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者;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未落实就业去向或不能正常毕业者。
3.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直接当选条件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符合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获应征入伍、西部志愿者、西藏专项、新疆专招、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等资格的毕业生。
(2)被国家治理序列(如国家及地方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村官计划和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等)招考录取的毕业生。
(3)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被录取的。
(4)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的。
三、评选名额
先进毕业班名额1个;优秀毕业生名额6个。
四、评选办法
1.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评选工作。在班级、个人自愿申报、推荐基础上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确定公示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被评为“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集体和个人,学校行文授予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网站上刊登先进事迹。“先进毕业班”颁发集体荣誉证书、成员奖品;“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同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3.凡被评为“先进毕业班”的成员和“优秀毕业生”本人,若在离校前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行为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
五、材料上报
评选推荐对象详实填写《先进毕业班登记表》(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并附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要求以第三人称,图文并茂,便于通过网站、微信、电子屏等进行宣传;先进毕业班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于5月24日12:00之前报学院办公室(行政楼301),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305981779@qq.com。联系电话:027-67885190。
附件1:先进毕业班登记表
附件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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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0日